在打官司的过程中,一方当事人有时会听到关于法院与对方当事人“有关系”的说法。当听到这种消息后该怎么办呢?
首先,要分析消息来源,如果这消息出自对方当事人、代理人或辩护人之口,而且是在公开场合说的,这种消息多属虚构。如果消息来自对方当事人在特定隐秘场合所说,则可进一步调查和了解。
其次,调查和了解应当客观全面。客观地说,法官与当事人有特殊关系的情况是很少见的。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应当相信法官,不要不加分析地道听途说。如果想着手调查此事,要客观和全面,多听听,多问问。
第三,发现法官真与当事人有关系,应当采取相应措施。如果真的发现法官与本案当事人有特殊关系,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,可用口头或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。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,应该说明理由,可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,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。法院对当事人的回避申请,应当在申请提出的3日之内,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作出决定。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,可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。还应注意,法官与本案当事人有关系,但无法取得证据证明这一关系时,原则上也可以提出回避申请。
总之,听说法官与对方当事人有关系时,既不要惊慌失措、灰心丧气,也不要怒火中烧、盲目行事,而要冷静分析、依法行事。